阜康市召开重点用能单位绿电使用服务项目推进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昌吉州公共机构绿电推广工作部署,推动重点用能单位绿色低碳转型。5月14日,阜康市召开重点用能单位绿电使用服务项目推进会,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实施方案,助力全市能源结构优化和“双碳”目标落地。
会上,市公安局、人民医院、自然资源局、数字化发展局、文旅局等多家重点用能单位及昌吉州庭州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参会。
会上,传达学习了《昌吉州公共机构推广使用绿电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州公共机构绿电推广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为阜康市相关工作开展提供了政策遵循。昌吉州庭州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详细讲解了绿电使用实施方案,从绿电供应来源、运维保障体系、服务对接机制等方面进行全面介绍,确保各用能单位清晰了解绿电使用全流程。通过统一对接模式,进一步降低用能成本,有效为财政节约资金。
昌吉州庭州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潘洁说:“我们将依托昌吉州丰富的风光资源,为阜康市各重点用能单位提供稳定、优质的绿色电力供应,全程做好对接服务、运维保障,确保绿电安全、高效使用,助力阜康市绿色低碳转型,为地方高质量发展贡献国企力量。”
随后,各参会单位结合自身用电实际,围绕绿电接入、费用结算、日常运维等关键问题展开深入探讨,积极交流意见建议,进一步凝聚工作共识。相关单位签订了绿电使用服务合同,标志着阜康市重点用能单位绿电推广工作正式进入实质性落地阶段。
阜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陈晓燕说:“本次推进会和绿电使用服务合同的签订,是阜康市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工作的重要一步。我们会做好统筹协调和跟踪服务,督促各单位落实工作责任,保障绿电使用顺利推进,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带动全社会绿色用能,助力全市节能降碳和高质量发展。”(张鹏 郭威)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