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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壮“贼人”胆 男子酒后翻墙盗窃数万元获刑

酒壮“贼人”胆 男子酒后翻墙盗窃数万元获刑

2026-06-29 17:58:57 来源:中新网新疆

  “喝酒壮胆”却“醉”上加罪。近日,新疆伊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罪案件,被告人努某酒后翻墙进入邻居家中盗取现金数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26年1月24日,努某饮酒后返回住处,行至邻居家门口时,发现家中无人。在酒精的刺激下,努某一时起了贪念。他翻墙进入院内,盗取领居家中现金数万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努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量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决努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醉酒”不是实施违法犯罪的借口,更不是逃脱法律制裁的“护身符”。过量饮酒会让人自控能力变差,做出失德、失态甚至违法犯罪的行为,等到清醒后悔之晚矣。法官提醒广大居民,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出门前关严锁好门窗,勿将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存放家中,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也奉劝那些心存侥幸之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古丽菲娅姆)

【编辑:胡嘉琛】
《中国新闻》·大美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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