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进博乐市校园 普法护航助学生成长
人大代表进校园 普法护航助成长
4月16日,博乐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人大代表进校园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青少年学生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了解和法律意识、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活动中,博乐市人大常委会邀请市检察院第一监察部主任廖月铭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法条及热门电影《第二十条》《少年的你》以案说法,重点围绕什么是校园霸凌、校园霸凌有哪些表现形式、遇到校园霸凌该怎样应对等内容展开详细生动的讲解。教育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时刻规范自身言行,远离违法犯罪,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博乐市第十中学八年级4班贾瑾轩说:“今天博乐市的检察官来给我们上了一堂反校园欺凌的课,我从中学到了很多,我们不应该做欺凌者,不应该做旁观者,更不应该做被欺凌者,我们要学会向欺凌说不,要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权益。”
活动中,3名市人大代表为学校的学生们上了一堂思政课,向学生们讲授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相关知识,详细介绍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构成、产生和履职情况,围绕“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工作理念,阐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宗旨,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推进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采取的工作措施,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等问题,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面对面交流学习,使他们进一步了解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增强了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升青年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博乐市第十中学八年级3班张子轩说:“通过面对面与人大代表交流,我学习到了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和性质以及它的职权等知识,让我深刻认识到人大代表真正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与人大代表的访谈过程中,我心中人大代表的形象变得更加鲜活,国家权力机关的知识点也更加入脑、入心。”
此次人大代表进校园活动,使学生们进一步提高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职权的认识和理解,了解了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国家机关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学生们的国家主人翁意识,社会责任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深入学生心中。培养了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了学生正确应对、科学处置校园欺凌行为的能力。
记者:王腊梅 通讯员:张志刚 刘东林 范勇
来源/博乐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