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历经十余年的欠款纠纷圆满化解
近日,在新疆伊宁市人民法院的法庭上,这起看似简单却历经数年的买卖合同纠纷,在法官的主持下迎来了温暖的转机。原告伊宁市某电控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杜某当庭握手言和,签署了调解协议。
2011年10月,原告伊宁市某电控设备有限公司与杜某签订了一份电箱设备采购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杜某如未按时还款,那么2011年10月11日起按每年利率3.45%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原告方如约履行了合同,交付了全部设备,但杜某在支付部分款项后,剩余的7380元货款却迟迟没有结清。
“我们公司人员多次打电话催要,后来他连电话都不接了,我们是实在没办法了才来法院。”原告方在法庭上道出了多年的无奈。对于一家小公司而言,这笔看似不大的款项,也关系到其正常的资金流转与生存发展。
庭审中,双方并未进行激烈的争辩,而是各自陈述了面临的现实困境。原告方出示了当时的签署协议,证明了合同的履行与欠款的事实。被告杜某并未否认欠款事实,他坦诚地向法庭和原告解释了自身情况:“我知道这笔钱欠了这么久是我不对,但这些年确实经营上遇到了很多困难,因家人生病,手头也非常紧张,希望原告能够理解。”
承办法官黄冠在查清事实后,敏锐地察觉到案件有调解的基础。她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当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原告方,被告承认欠款事实,也表达了强烈的还款意愿,只是目前确实存在现实困难,希望能在付款期限上获得一些宽限,你们能否考虑一下这个情况?”黄冠向原告方说。
“法官,我们理解谁都有难处,但这笔钱我们从2011年等到现在,已经等了太久。我们公司规模小,这笔钱对我们来说也不是小数目,我们也等着资金周转啊。”原告伊宁市某电控设备有限公司向法官道出了自己的无奈。
“被告,你提出了还款意愿,那么具体的方案是什么?你需要一个怎样的期限?”“感谢法官和原告还愿意给我机会。我现在确实拿不出全部现金,但我保证,在2025年11月15日之前,我一定一次性把7380元全部付清!”被告向法官和原告道出自己的还款想法。
“原告方,被告承诺在2025年11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同时,为了保障你们的权益,我们可以在协议中明确:如果被告届时未履行,那么违约金将从2011年10月11日,也就是欠款发生之日起,按照你们原协议约定的年利率3.45%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这样既给了对方履行义务的时间,也确保了你们不会因对方违约而遭受损失。你们看这个方案能否接受?”最终,在黄冠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了书面调解协议:被告杜某于2025年11月15日前,一次性向原告伊宁市某电控设备有限公司支付所欠货款7380元;若杜某未按约履行,则需支付自2011年10月1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的违约金,利率按年3.45%计算。
签署协议后,杜某表示自己一定会按时还款。这起持续多年的纠纷最终得到圆满化解。(依力哈木·吐尔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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