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引发矛盾 一纸协议定分止争
2025-11-19 16:48:51 来源:中新网新疆
“合同解除了这么久,剩下的1.2万元定金什么时候能退?我已经等了快半年了!”在新疆伊宁市人民法院法庭上,原告汤某的语气中带着焦急与无奈。
被告张某面露难色:“不是我不想给,最近资金确实紧张。当时通过微信退了8000元……”
这起因2万元购房定金引发的纠纷,近日在法官吴荣婷的耐心协调下成功化解。
2025年4月,汤某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案外人亚某名下位于伊宁市某小区的房屋。汤某按合同支付定金2万元,合同明确约定5月前交付房产,但都过了约定日期,房屋仍未交付。
2025年7月,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张某当日通过微信退还汤某8000元,剩余1.2万元却迟迟未付。经汤某多次催要无果,只得诉至法院。
作为该案的承办法官,吴荣婷在了解案情后,抓住矛盾核心,分别与双方沟通,并通知双方到法院来,面对面协商纠纷。
她对张某强调:“解除合同后,剩余定金理应退还,拖延支付可能面临更大的法律风险。”同时,她也劝导汤某:“张某一开始就表达的很清楚,剩余定金不是不想给,如果给予一个明确的付款期限,更有利于解决问题。”
最终,在吴荣婷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张某于2025年12月25日前一次性返还原告汤某剩余定金1.2万元。
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成功调解,既有效维护了原告汤某的合法权益,也给予了被告张某一定的缓冲期,保证了纠纷的实质化解。(依力哈木·吐尔汗江)
【编辑:胡嘉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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