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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惩戒+数字司法”半小时高效执结!

“信用惩戒+数字司法”半小时高效执结!

2026-06-23 16:50:07 来源:中新网新疆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新市区人民法院深耕执行领域改革创新,将信用惩戒机制与数字化办案模式深度融合,近日高效执结一起美容服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全程仅用时半小时便实现案款全额到位、纠纷实质性化解,以快速司法效能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案情回顾]

  市民王女士与辖区某医美机构达成口头美容服务约定,向该机构一次性支付20000元服务费,购买共计18次全套美容服务项目。后续消费过程中,王女士仅体验3次服务,尚未使用剩余套餐服务,该医美机构在未与王女士协商、未取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跨城区变更经营场所。经营地址的远距离迁移,大幅增加了王女士的出行成本与消费负担,彻底违背了双方基于就近便捷消费订立服务约定的核心初衷,导致案涉美容服务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纠纷发生后,王女士多次与该医美机构协商退款事宜,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经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无果后,王女士依法向新市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法院经审理查明,该医美机构单方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解除双方美容服务合同,由该医美机构返还王女士剩余服务费1.6万余元,并依法支付相应资金占用利息。

  民事判决生效后,涉案医美机构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消极拖延、规避履约责任。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落地兑现,王女士依法向新市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坚持快速响应、精准履职,第一时间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依法制作并出具执行裁定书,对涉案医美机构名下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全部财产线索开展全方位、精细化线上线下核查,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划等强制执行措施。同时,为严厉震慑失信行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约,法院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以刚性信用惩戒筑牢司法威慑防线,让失信主体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在被采取限制高消费信用惩戒措施后,该医美机构负责人随即主动联系承办法官,明确表示愿意全额履行案款,并向法院申请解除相关信用惩戒措施。

  为最大限度精简办案流程、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全程依托智慧法院数字化办案平台开展执行工作,通过电子送达系统向涉案医美机构线上送达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线上缴款渠道指引等全套法律文书,实现文书“线上送、无接触、秒抵达”。同时,承办法官精准开展释法明理工作,清晰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明确逾期未足额履约将依法追加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等惩戒措施,彻底打消其侥幸心理。

  本次执行全程依托数字化司法手段,打破时间、地域限制,无需往返法院线下办理业务,大幅精简办案环节、压缩办理时限。从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协商履约,到足额缴清全部案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全程仅用时半小时,极速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在案款全额到账、案件顺利执结后,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审慎柔性执法理念,第一时间依法撤销限制高消费惩戒记录,及时修复被执行人信用。

  新市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丁华表示,本案是法院以信用惩戒强化执行威慑、以数字司法提升执行质效的典型实践。失信、限高等刚性信用惩戒机制,以强有力的司法威慑让被执行人主动履约,大幅节约司法资源。同时,电子送达、线上缴款、线上沟通等数字化办案模式,简化了办事流程,让司法执行更高效、更便民、更暖心。

  下一步,新市区人民法院将坚守刚柔并济、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常态化、规范化运用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机制,持续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以高质量司法护航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盛英 孟蕾)

【编辑: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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