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不是违法 “挡箭牌” 伤及他人必追责
亲朋好友小聚饮酒,本是联络情谊,但若酒后失度、言行失控,因琐碎纠纷大打出手,终将触碰法律红线、付出沉重代价。近日,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酒后互殴引发的故意伤害案。
2025年10月22日凌晨5时许,沙某与麦某在麦某家中聚餐饮酒,酒后二人因琐事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矛盾持续升级,二人随即在小区院内相互撕扯、殴打。激烈肢体冲突造成麦某口腔部位严重损伤,两颗上门牙脱落、两颗上虎牙松动,经司法鉴定机构依法鉴定,麦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案件审理过程中,沙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深刻悔过自身酒后冲动行为,主动向被害人致歉,认可自身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
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沙某因琐事与人发生冲突,故意殴打他人身体,致被害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结合沙某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法院综合全案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沙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宣判后,沙某服判息诉,未提出上诉,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饮酒助兴不可逾矩,醉酒绝非违法免责的借口。日常生活中,邻里、亲友之间难免发生摩擦纠纷,一时意气之争、冲动动手,看似普通的打架斗殴,实则暗藏法律风险。广大群众当引以为戒,面对矛盾纠纷,务必保持冷静克制,摒弃暴力解决问题的错误思维,通过沟通协商、基层调解、法律途径等合法方式化解争议,切勿因一时冲动逾越法律底线,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古丽加那特·奴尔哈那提、古力娜尔·杰俄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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