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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玛纳斯》在新疆千年传唱中焕发新生机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玛纳斯》在新疆千年传唱中焕发新生机

2024-01-19 12:15:23 来源:中新网新疆

  中新网新疆新闻1月19日电(苟继鹏)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同时也是中国少数民族三大英雄史诗之一的《玛纳斯》,在新疆传唱千年,历久弥新。近日,记者探访了新疆南部的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感受到这部千年英雄史诗正在焕发新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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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玛纳斯》是一部“震撼人心的伟大史诗”。它以柯尔克孜族漫长而曲折的历史为背景,以玛纳斯及其七代子孙不畏艰险、开拓进取、顽强拼搏、前仆后继的感人事迹为内容,用优美动听、节奏铿锵的韵文体演唱形式,讲述他们惊心动魄、勇往直前的英雄业绩,体现了柯尔克孜族热爱故乡、追求和谐美好生活、誓死保卫家园、团结周边部族、共同开创美好未来的崇高精神。

  “玛纳斯”不仅是史诗第一部主人公的名字,也是整个八部史诗的统称。史诗将柯尔克孜族历史、文化、习俗、社会、自然、哲学、美学、宗教、艺术、人生观、价值观及各种社会文化知识融入其中,体现了海纳百川的百科全书性质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千百年来以口头形式传唱,是柯尔克孜族民众精神文化的结晶,也是人类珍贵的文化遗产,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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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玛纳斯》史诗在中国的搜集、记录、翻译、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初期。当时的调查记录工作是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联、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及中央民族大学等单位联合组成调查组展开的。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又有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等单位的学者深度参与。在各民族专家学者的携手合作、共同努力下,《玛纳斯》史诗的研究保护工作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经过几代学者的不懈努力,最终将中国的“玛纳斯学”发展成为一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门学科。中国的“玛纳斯学”已经在国际史诗话语平台上拥有重要地位,并开始逐步引领国际“玛纳斯学”的研究方向。

  新疆作为《玛纳斯》史诗的传承地,几十年来,在史诗的传承保护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并取得显著成就,具体体现在对史诗的文本调查采录、艺人培训、举办史诗演唱竞赛和学术研讨会、树立标志性雕塑和开设展览馆等文化设施、出版史诗的柯尔克孜原文、出版国家通用语言及其他民族语言翻译文本等。

  《玛纳斯》史诗于2006年入选国务院颁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如今,《玛纳斯》史诗包含的文化要素为各类艺术形式的改编提供了极为丰富的创作源泉。中央歌剧院的歌剧《玛纳斯》,江苏无锡和新疆阿合奇县文工团合排的舞剧《玛纳斯》,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文工团排演的歌舞剧《玛纳斯》等,以及各民族艺术家据史诗内容和人物创作的雕塑、绘画、音乐、漫画、动漫等,都是对史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有益尝试,且仍有广阔开拓挖掘空间。(完)

【编辑:张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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