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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制定《自治区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引》

新疆制定《自治区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引》

2022-09-26 11:40: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5日晚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现场。 左丹丹 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5日晚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现场。 左丹丹 摄

  中新网乌鲁木齐9月25日电(潘琦)“为进一步畅通终端配送渠道,新疆五部门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制定了《自治区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引》,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保障,明确工作职责重点,切实做好终端配送服务工作。”新疆商务厅副厅长何国庆在新疆25日晚召开的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说。

  何国庆称,新疆建立监测预警制度。对疫情重点地区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等重要生活物资的生产供应、物流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和价格情况进行每日监测,及时掌握产供储销状况。同时,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重点保供企业“白名单”制度,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何国庆说,新疆督促各地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分级分区实施居民生活物资配送,高风险区域实行“网上下单、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中风险区域实行“足不出区、网上交易、错峰取物”,低风险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有序购买”。小区内或邻近机构实施封闭的,纳入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要求各地根据小区人数合理指定终端配送商家,原则上每个小区不少于3家。加强人员力量,根据国家相关部委要求,原则上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切实用心用情提高服务质量和配送效率。

  他介绍,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人员或志愿者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对鳏寡、独居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爱,要求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一对接医院和药店,及时帮助购买和配送。加强个性化商品代购服务,对婴幼儿奶粉及用品、无糖食品、女性护理用品等个性化物资梳理建立供应商档案,推荐给居民自愿对接或代购。同时,督促各地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纾困解难信息登记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完)

【编辑:胡嘉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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