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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3·15”系列活动

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3·15”系列活动

2026-03-18 17:09:39 来源:中新网新疆

  3月1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通过街头普法与工作通报相结合的方式,将专业的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以实际行动为全市消费者筑牢法治屏障。

  当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走进居然之家建材市场,设立法律咨询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们围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预付式消费纠纷司法解释,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群众讲解预付式消费风险规避、定金适用规则、证据收集留存要点等实用知识。

  “商家承诺交5000元抵10000元,后期不想买了能全退吗?”“办健身卡怎么防止商家跑路?”面对市民提出的具体困惑,干警们耐心细致地一一解答,不仅告知维权途径,更传授事前防范技巧,让法律条文真正成为老百姓听得懂、用得上的“维权指南”。

  同一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工作通气会,通报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司法实践与成效。202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涉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案件3849件,审结3828件,结案率99.4%;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714件,调撤率达52.1%。审结相关刑事案件45件,同比下降77.4%,消费市场环境持续向好。会议针对预付式消费纠纷热点,发布《2025年全市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和《关于预付式消费纠纷的问答》,并就相关司法解释回答记者提问。

  针对新业态带来的新挑战,通气会明确全市法院下一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发力方向。审判层面将聚焦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严惩违法行为、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以严格司法让群众敢消费、愿消费;针对预付式消费顽疾,通过严格适用相关司法解释,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便民服务上,依托智慧法庭畅通速裁快审通道,推动消费维权“一键直达”;同时深化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将治理关口从“事后维权”向“事前预防”前移。此外,通过法官工作室等平台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从源头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

  “从法庭内的公正审判,到商圈里的释法答疑,我院以实际行动表明,对消费者的守护不止在‘3·15’,更在生活中的‘365’。”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该院将聚焦市委“13421”发展思路,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以更精准的司法服务、更有力的法治保障,持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解决消费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十五五”良好开局筑牢坚实司法屏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敖清 黄一鸣)

【编辑: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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