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判决落地生根,让执行更有温度——伊宁市人民法院柔性化解一起小微酒店服务合同纠纷
“让冰冷的判决落地生根,让生硬的法条饱含温情,让矛盾纠纷真正化解”——这是执行法官用实际行动给出的答案。近日,新疆伊宁市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旅行社与酒店之间的服务合同纠纷案。执行法官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柔性方式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1年4月至5月。某旅行社导游持业务专用章签单,多次带团在伊宁市某酒店就餐,累计拖欠餐费7587元。导游离职后,旅行社以“员工已离职、债务不属于公司行为”拒绝付款。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旅行社支付餐费758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旅行社唯一股东马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6年4月,酒店持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期盼尽快拿回这笔拖欠已久的餐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伊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员高新科立即启动财产查控。经查询,旅行社及股东马某名下无银行存款、无房产、无车辆,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员多次联系马某,对方以“人在外地”为由拒绝到庭配合,甚至声称案涉债务与自身无关,消极对抗执行。
此时,案件面临两难:若简单按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申请执行人酒店的胜诉权益将无法兑现。执行法官深知,7587元餐费对于一家小微企业酒店而言,是实实在在的经营成本,是维系日常运转的流动资金。一纸终本裁定,看似完成了办案流程,实则让酒店的胜诉权益彻底落空,司法判决的公信力也将大打折扣。
面对僵局,执行员高新科没有放弃。他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一方面反复与马某沟通,耐心释明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法律依据,明确告知其若拒不履行,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产生的法律后果将严重影响其个人信用和生活。经过多次劝导,马某逐渐认清自身责任,主动表达了还款意愿。
另一方面,执行员主动对接酒店负责人,如实告知财产核查情况,耐心疏导、争取理解,引导双方协商化解纠纷。在执行法官的居中协调下,酒店体谅对方困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酒店主动减免大部分逾期利息,马某一次性清偿案款8000元。案件顺利执结,双方握手言和。
“面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消极对抗的困境,执行工作不能简单终本、也不能机械惩戒,必须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以柔性执行方式化解矛盾。”伊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顾斌表示,“这样既能维护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又能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措施对市场主体的影响,充分彰显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有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高新科 石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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