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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人民法院一揽子化解 算好营商“长远账”

伊宁县人民法院一揽子化解 算好营商“长远账”

2026-06-04 18:30:37 来源:中新网新疆

  2019年,李某承揽某工程,完工验收后,566万元工程尾款因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结算争议被一拖再拖。2026年5月,这笔钱已悬了整整七年,无奈之下,李某将发包方与承包方一并诉至伊宁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便意识到,这是一起典型的涉企“三角债”,三方债务环环相扣,若机械裁判,虽能厘清关系,却极易因结算纠纷引发新的诉讼,最终演变成执行难,个人与企业发展都会受到影响。

  几经考量后,5月23日,法官将三方请到了调解室,面对面把话说开。李某把合同与欠条铺在调解桌上时,七年的焦灼尽在眼前。

  发包方负责人先坦言:“不是不认账,因为跟承包方还有几笔增量没对清楚,这钱要先支了,回头谁都不认帐可咋整。”承包方也道出难处:“发包方不给最终结算单,我们收不到钱,也很难做啊。”李某听后叹气:“你们两家算不清楚,那我这七年算什么?光利息你们都拖了我多少钱了?”

  三方的底牌摆在了面前,法官心里就有了数。发包方与承包方“不敢付”,李某“执着利息”,该案解法就不能只靠法条,还得算一笔兼顾三方、着眼长远的账。

  法官首先打消了发包方、承包方的顾虑并释明利害关系:有法院调解书和三方签字确认,不存在“付错了”的隐患。结算争议说到底本就包含欠李某的566万,把李某的帐算明白了,双方包袱反而轻了,也能把精力用在后续结算上。同时也替李某算了一笔实在账:拿回这566万,就可以有一个新的开始,赚回来的机会,比坚持一个不确定的利息数字上更实在。

  三方沉默片刻,李某先松了口:“要能算得清,能按时到账,利息我不坚持了。七年了,我要的是资金能回来,我也能喘口气。”

  经过法官的耐心化解下,三方于调解当日达成一致协议,发包方于2026年11月前付清566万元工程款,承包方予以确认,李某放弃迟延利息。

  纠缠七年的“三角债”,以三方各让一步的方式画上了圆满句号。三方让步的背后,是法官找准了让各方都能继续往前走的最小公约数,同样是伊宁县人民法院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务实守护。(奴力拉·奴尔哈斯)

【编辑:胡嘉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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