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
分享到:

(抗击新冠肺炎)新疆兵团强化稳就业举措

(抗击新冠肺炎)新疆兵团强化稳就业举措

2022-09-06 21:22: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乌鲁木齐9月6日电 (记者 戚亚平)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发挥人社部门职能,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 强化稳就业举措的通知》,新疆兵团将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包括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加大减负稳岗力度、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包括扩大企业吸纳规模、稳定基层就业规模、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强化困难毕业生帮扶。

  同时,加强困难人员兜底保障,包括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完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包括强化技能培训稳就业、切实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包括维护新冠肺炎康复者平等就业权益、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调度、强化风险处置、强化舆论引导。

  据悉,新疆兵团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缓缴期限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在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17个其他特困行业,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可自愿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对企业新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所需资金从各级财政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此政策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所需资金从新疆兵团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按规定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向失业保险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农民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持续优化失业保险待遇经办服务,推动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免跑即领”“免证即办”“免登即享”。并及时将受疫情影响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完)

【编辑:胡嘉琛】
《中国新闻》·大美新疆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201号] [京ICP备05004340号-1] [可信网站验证] 总机:86-10-87826688
制作:中新社新疆分社  技术支持:0991-8557237  新闻热线:0991- 8550318 / 8556479  
Copyright ©1999-2022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