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
分享到:

新疆:视慢病患者病情可以将其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

新疆:视慢病患者病情可以将其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

2022-10-02 22:36:49 来源:中新网新疆

  中新网新疆新闻10月2日电(潘琦)2日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新疆卫健委副主任伊尔扎提·扎达表示,为保障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按照慢性病长期用药处方管理有关要求,视患者病情可以将其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并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提供送药上门服务。

  伊尔扎提·扎达称,为解决当前乌鲁木齐群众“看病难”工作要求,自治区直属医疗机构、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以及乌鲁木齐市和兵团、驻疆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各级医疗机构,不分“黄码医院”、普通医院全面开放,为群众提供医疗救治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乌鲁木齐市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疫情期间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要求,全力以赴做好群众就医,坚决杜绝推诿、拒诊患者的情况发生。

  伊尔扎提·扎达介绍,对急危重症患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保持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正常开放,加强急诊急救预检分诊,细化疫情期间的急诊急救工作流程,畅通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在急诊科规范设置隔离抢救室、缓冲病区。

  对肾功能衰竭患者、肿瘤患者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原则上医疗机构应当提供不间断的医疗服务,确因疫情防控需要不能继续提供诊疗的,应将患者分流到居住地附近的、具备相应医疗能力的医疗机构接续治疗并做好解释工作。

  对孕产妇和新生儿,疫情期间各定点产检、助产机构、妇幼保健服务机构等,应指导帮助做好自我监测和居家防护;对于临近预产期的孕妇、高危孕妇,指导其按时接受产前检查,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就医,坚守母婴安全底线。(完)

【编辑:孙亭文】
《中国新闻》·大美新疆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201号] [京ICP备05004340号-1] [可信网站验证] 总机:86-10-87826688
制作:中新社新疆分社  技术支持:0991-8557237  新闻热线:0991- 8550318 / 8556479  
Copyright ©1999-2022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