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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地区启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新疆喀什地区启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2023-03-03 16:22:57 来源:中新网新疆

  中新网新疆新闻3月3日电(庄涛)记者从喀什地区统计局了解到,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日前,地区行署已安排部署并全面启动喀什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关键时期,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一次“全面体检”。通过普查,为进一步夯实全地区统计基础,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在高质量发展中开启喀什地区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地区行署印发的《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强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普查对象是在全地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为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喀什地区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压实属地责任,按照“全地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专门的普查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普查机构要选好配强普查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要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编辑:张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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