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
分享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11-28 19:18:40 来源:中新网新疆

  中新网新疆新闻11月28日电(党晓波 张荣)28日,新疆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内容,使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制度设计,从而推动《条例》全面有效贯彻实施。

07a8b17aee7b69887550e902c6f3915

  《条例》自2023年11月23日新疆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三十九条,包括总则、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实施、监督处理、法律责任、附则。

  《条例》的制定出台,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全面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和实践要求。此《条例》是实体性和程序性并存的地方性法规。一方面,《条例》注重对行政执法监督全过程进行规范,包括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等,有效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又注重完善监督程序,对监督过程中应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有助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据新疆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周勤介绍,行政执法监督主要包括:行政执法重要制度落实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以及依法应当监督的其他内容。行政执法监督作为统筹行政执法的有力抓手,对于防止和纠正行政执法中的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本条例所称的行政执法监督,是指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含直属机构,下同)、上级工作部门对下级工作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同时对行政执法监督主体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司法行政部门承担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具体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机构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新疆司法厅副厅长庄淑君说,为确保《条例》落实好、执行好,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厅要抓住“关键少数”和执法队伍,在贯彻落实《条例》工作中,把《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清单,通过法治讲座、集体会议学习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条例》,把《条例》列入新任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内容,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并列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作为执法人员专业培训的必修课、执法资格考试的必考内容,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质效;将行政执法投诉率、投诉处理结果满意度等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评价的重要参考,鼓励各地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执法难点、热点问题。同时,对负面典型案例通报、追踪、曝光。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执法监督员制度。选择具代表性的企业等作为监督联系点,倾听群众对执法工作的诉求。

  新疆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加大监督力度,依法推动《条例》在我区的全面贯彻实施,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编辑:张家伟】
《中国新闻》·大美新疆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201号]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制作:中新社新疆分社  技术支持:0991-8557237  新闻热线:0991- 8550318 / 8556479  
Copyright ©1999-2023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