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24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乌鲁木齐3男子获刑
伪造虚假销售合同、空转资金流水,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43份……10月27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并当庭宣判,3名被告人获刑。
今年3月,乌鲁木齐经开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在税务巡检中发现一家企业未在注册地生产经营,但资金流和票流却异常频繁,将可疑线索移交至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经过3个月的侦查,警方发现涉案的6家企业的办税人员均为王某,所用开票设备相同,有对外大规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大嫌疑。
6月21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落网。
6月21日,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乌鲁木齐经开区税务局稽查局实施收网行动,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某、王某落网。经审讯,张某、张某某对虚假注册空壳公司,违规办理变更登记、领用发票、代理记账,违法对外虚开发票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张某经营一家小型商贸有限公司,2020年底,他的好友、某商贸公司老板张某某联系他,让他开些发票供其使用,要求经公账走流水,并承诺给4%的开票费。
张某当即心动,双方一拍即合。在没有实际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张某的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张某某公司,张某某公司按照发票上的金额从公司账户向张某公司账户转入货款。待货款到账,张某把款项从公司公账转入自己个人银行卡,扣除开票费后把余款退还张某某的个人银行卡。
张某仅靠几张发票就得到了好处费,而张某某在报税时使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实现逃税目的。尝到甜头后,张某联合张某某大量收购公司,通过几家上游公司以多层手段掩盖,向其他公司大量虚开发票,并夸下海口:“我这里的发票安全可靠,至少保证10年都不会有事”。
王某受雇于张某,为其控制的6家公司从事税务代理工作。两年间,张某在王某指导下,在没有实际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向全疆几十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43份,税额合计2591万余元。
经审理,法院判决张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决张某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决王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警方提示,警方严厉打击危害税收征管、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的犯罪行为。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严格遵守税收征管法律法规,据实申报、如实纳税,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甚至走上犯罪道路,毁掉辛苦得来的创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