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全面推行“林长+森林警长”工作机制
中新网新疆新闻8月12日电(宋益学)近日,新疆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公安厅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局天西分局联合印发《天西局林长+森林警长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在全面落实两级林长制的基础上,在全局范围推行“林长+森林警长”工作机制,着力构建责任明晰、协同高效、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新格局,为建设美丽伊犁、美丽新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
《实施办法》明确,全面推行“林长+森林警长”工作机制是是落实自治区林长制改革,深入推进森林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擦亮新疆伊犁绿色底色的重要手段,更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的生动实践。通过联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执法工作合力,实现协作化办案,高效率执法。要求按照对应设立两级森林警长。森林警长的职责任务是:协助、配合林长履行职责,组织开展打击涉林资源违法犯罪,立案侦查管辖范围内的涉林刑事案件等,并严厉打击涉火犯罪行为,维护林区内的社会治安稳定,履行公安机关承担的森林防灭火职责。
到8月底,将全面建成覆盖整个林区的“林长+森林警长”工作机制。与各分局联防联动,完善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实现职能互补。
通过实施“林长+警长”制模式,突出严打整治、日常巡护、法制宣传、部门联动等工作重点,聚焦伊犁天西林区违法犯罪及风险隐患,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综合治理。通过构建深化林长加警长协作机制,用法治力量保护森林资源。伊犁州的生物、生态安全将得到加强,林区治安持续稳定,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将真切感受到林区的平安和谐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