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
分享到:

阿克苏地区加强防疫相关药品价格监管

阿克苏地区加强防疫相关药品价格监管

2022-12-12 12:07:01 来源:阿克苏地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近日,随着各地防疫政策逐步细化优化,不少市民通过线上和线下等渠道购买连花清瘟胶囊、布洛芬、蒲地蓝等药品。针对一些不法经营者借机炒作、哄抬价格的情况,阿克苏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有关事项向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通告,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通告要求相关企业、经营者应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在生产、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提高连花清瘟胶囊、抗病毒口服液、感冒灵、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等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销售价格。同时,相关企业、经营者应遵循公开、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阿克苏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违法违规销售连花清瘟胶囊、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医用口罩等药械的或所售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可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举报,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进行核查处理。(阿克苏地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陆雪婷)

【编辑:张家伟】
《中国新闻》·大美新疆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201号] [京ICP备05004340号-1] [可信网站验证] 总机:86-10-87826688
制作:中新社新疆分社  技术支持:0991-8557237  新闻热线:0991- 8550318 / 8556479  
Copyright ©1999-2022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